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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收集全国核医学领域重要科技成果的通知
2024-09-21 21:47 浏览次数:

各省市分会单位:

1956年核医学在中国拉开序幕,至2026年中国核医学经历了70年风风雨雨。为全面展示我国核医学领域的进展和成就,现特收集70年来(至2026年,2025和2026年请各地学会在每年的8月提供,届时会有通知)重要科技成果等。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 

一、收集范围

1. 科研项目

(1)仅限国家级重点项目及以上相关项目(子课题不计),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:

l 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、重大项目等

l  国家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等

l 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

l 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、国家星火计划、国家火炬计划等

l  其他与上述同级别的国家重点项目

(2)需提供项目负责人、项目级别(国家级或省部级)项目名称、承担单位、项目起止时间(精确到日)、项目来源等信息,附件请提供项目相关批准书复印件。

 

2. 奖项

(1)仅限省部级及以上奖项,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:

l  国家科学技术奖(如自然科学奖、技术发明奖、科技进步奖等)

l 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(如省科技进步奖、技术发明奖、卫生健康委科技进步奖等)

l  其他省部级及以上奖项

(2)需提供第一完成人、获奖级别(国家级或省部级)、获奖时间、奖项名称、获奖项目、获奖等地、获奖单位、颁奖单位等信息,附件请提供奖项相关证书复印件。

3. 人才称号

(1)仅限国家级和省部级杰出人才同级别及以上称号,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:

l  国家级:

l  院士(中国科学院、中国工程院)

l 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、长江学者奖励计划、万人计划、百千万人才工程等

l  省部级:

l  突出贡献专家等

l  省部级科学技术带头人等

l  杰出人才称号等

l  其他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称号

(3)需提供获得者姓名、称号名称、工作单位、颁发单位等信息,附件请提供称号相关证书复印件。

 

二、提交要求

1. 请各省市核医学分会认真梳理本地区各单位核医学领域的重要成果。

2. 填写附件《全国核医学领域重要科技成果统计表》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。注:相关附件请以表格中对应行的序号命名,如XM001、JX001或RC001等。

3. 报送材料应当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并经各省市分会审核后统一报送。

 

三、报送方式和时间

请于2024年12月31日前将填写完整的统计表及相关附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邮箱:secsnm@126.com。学会秘书处将定期公布各省市收集情况,请各地学会一定重视此工作。

 

四、联系方式

感谢各省市分会的支持与配合!

如有任何疑问,请联系:张雪、代薇

电  话:18811333059、18511289816

 

特此通知。

 

中华医学会核医学分会

2024年9月21日



附件 全国核医学领域重要科技成果统计表.xlsx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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