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评选第三届核医学优秀技师、新锐技师的通知
中华医学会核医学分会为推动中国核医学技术的发展,检阅中国核医学技术 队伍业务水平,由中华医学会核医学分会物理(技术)学组提案,经中华医学会 核医学分会常委会审议通过,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第三届核医学优秀技师和新锐 技师评选活动,以此鼓励和鞭策核医学技术人员。现通知如下:
(一) 优秀技师评选条件:
1.从事核医学技术工作 5 年以上。
2.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1 篇以上,独立或合作承担课题项目。
3.所在单位或地区的技术骨干。
4.热衷学会学组工作,积极参加学会学组会议,在本地区具有一定的影响力。
5.鼓励基层医院技术人员参选,对二级及以下医院或边远地区医院工作的技 术人员给予优惠政策。
6.原则上获得过核医学优秀技师的人员不再参与评奖。
7.参加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的一线人员不受条件限制,考虑优先推荐。
(二) 新锐技师评选条件
1.35 岁以下的青年技师,从事核医学技术工作 2 年以上。
2.参加过全国或地方学术交流会议或业务培训班,会议投稿 1 篇以上。
3.热衷学会学组工作,积极参加学会学组会议。
4.鼓励基层医院技术人员参选,对二级及以下医院或边远地区医院工作的技 术人员给予优惠政策。
5.原则上获得过核医学新锐技师的人员不再参与评奖。
6.参加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的一线人员不受条件限制,考虑优先推荐。
(三) 推荐方法及截止时间
各会员单位根据以上评审条件向所在省、市、自治区核医学分会推荐,经各 地方核医学分会筛选,由主委推荐给中华医学会核医学分会物理(技术)学组。
截止时间:2020 年 6 月 15 日
(四) 联系人 刘家金,物理(技术)学组秘书,解放军总医院第一医学中心核医学科,电话:18311086301 邮箱:liujiajin301@163.com 王深,物理(技术)学组秘书,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核医学科, 电话:15002229261 邮箱:daniel830517@163.com
(五) 递交材料
被推荐人填写优秀技师或新锐技师推荐表(仅限推荐一项),并将身份证、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、上岗证、放射工作人员许可证、学历证书、论文、课题和成 果证书的扫描件统一压缩,将压缩文件发至指定邮箱。
中华医学会核医学分会
2020.04.30
中华医学会核医学分会第三届优秀技师、新锐技师评选通知及推选办法 .pdf